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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I. 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問題:

註:新制度的草案將於2008年4月遞交立法會審理,一切有關新制度的內容均以政府公佈為準。

  1. 根據擬議的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哪些食物產品需要附上營養標籤?
  2. 現時擬議的制度會否規管任何附有保質期的食物都需要附上營養標籤?
  3. 根據擬議的營養資料標籤制度,有什麼產品獲得豁免?
  4. 業界可否自行把預先包裝食物所含其他營養素的分量加入食物標籤內?
  5. 建議實施的制度會否規定營養標籤的格式?
  6. 營養標籤上的資料是否必須來自產品之檢測結果?
  7. 政府為標示營養素含量訂定的規管容忍限(Tolerance limit)為多少?

II. 有關資料庫的運作問題:

  1. 食品成分資料庫將向會員提供什麼資料?
  2. 使用食品成分資料庫 (即使用食物成分表的方法) 計算產品中的營養素含量較直接分析產品的營養素含量有什麼好處?
  3. 資料庫會員可享有什麼權益?
  4. 食品成分資料庫的會員種類及費用為何?
  5. 怎樣成為資料庫會員?
  6. 會員遞交其食品原料予本資料庫作食品成分分析有什麼好處?
  7. 會員如欲申請食品成分分析,須遞交甚麼樣本及提供甚麼資料?
  8. 成為會員後如欲從資料庫獲取營養參考資料或遞交樣本作食品成分分析,是否需要另外收取費用?
  9. 如何申請食品成分分析?
  10. 資料庫將如何選擇會員的樣本?
  11. 資料庫收集樣本的安排是怎樣的?
  12. 為什麼資料庫要求部分會員遞交產品及其半製成品?
  13. 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是什麼?
  14. 會員需另行尋找各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嗎?
  15. 會員於遞交樣本後要隔多久才可在網上搜尋及獲取相關的營養參考資料?
  16. 資料庫會向遞交樣本的會員提供分析報告嗎?

III. 有關資料庫處理會員資料的問題:

  1. 資料庫會洩露會員產品的配方及製作方法嗎?

IV. 有關資料庫的使用問題:

  1. 會員如何根據資料庫的營養參考數據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
  2. 本資料庫的營養參考數據可否與其他國家的食物成分表結合使用?
  3. 會員在使用資料庫的參考數據時,需要注意甚麼地方?

V. 業界向食品成分資料庫提出的建議及回應:

  1. 資料庫會否向供應商及總代理直接索取或購買原料?
  2. 本港食品中小企業的產品主要為入口食品,又或把入口食品加工或再包裝後出售,食品成分資料庫會否分析這些產品?
  3. 食品成分資料庫可否與海關合作,向海關索取其抽取入口原料的樣本作成分分析?

I. 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問題:

註:新制度的草案將於2008年4月遞交立法會審理,一切有關新制度的內容均以政府公佈為準。

  1. 根據擬議的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哪些食物產品需要附上營養標籤?
    • 經考慮本港居民的健康狀況、諮詢期間所蒐集得的意見及《規管影響評估》結果後,當局建議除獲豁免的產品外(詳見問題3),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在食物標籤上標示熱量加 7 種核心營養資料(蛋白質、可用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和糖)。另外,凡涉及聲稱的營養素亦必須於營養標籤中標明含量。如就膽固醇含量或脂肪含量及/或種類作出聲稱, 則亦須標明膽固醇的含量。
    • 在標示碳水化合物方面,因為可獲得的碳水化合物的數值是由碳水化合物總量減去膳食纖維而得出,為了幫助消費者作出比較,當局建議食物經營商可選擇標示可獲得的碳水化合物的數值或碳水化合物總量,但如選擇標示後者,則須在碳水化合物總量下同時列明膳食纖維的數值。
    • 考慮到大部分預先包裝食物的存放期限,當局建議在實施營養標籤規定前,給予兩年的寬限期。寬限期可讓業界有充分時間與其貿易伙伴(例如食物製造商及/或食物進口商)聯繫及預備,在有需要時為產品重新加上合適的營養標籤。
    • 資料來源:食物環境衞生署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第8次技術會議 (2008年3月20日)

  2. 現時擬議的制度會否規管任何附有保質期的食物都需要附上營養標籤?
    • 不會。例如所有新鮮食品都有保質期,但現時制度只要求預先包裝食品附有營養標籤。

  3. 根據擬議的營養資料標籤制度,有什麼產品獲得豁免?
    • 當局為了利便業界運作,以維持香港食品多樣化,除了在標籤格式方面容許彈性處理外,亦建議豁免若干類別的預先包裝食物遵守營養標籤規定。豁免原則為:
      1. 業界在提供營養資料方面有實際困難(例如預先包裝食物的容器表面總面積少於100平方厘米)。
      2. 食物的熱量和核心營養素價值非常低(例如茶葉、香料、蒸餾水)。
      3. 食物屬新鮮食物,並無添加任何成分,亦無經過加工處理(例如生肉和新鮮蔬果)。
      4. 食物每年銷售量為30 000個單位或以下的食品(有關細則以政府公佈為準)。
    • 就(a)、(b) 和(c) 而言,如預先包裝食物已註明或標示熱量或營養素含量,又或已作出任何與營養素有關的聲稱,則有關食物的豁免資格將予取消。就(d)而言,有關食物如作出與營養素有關的聲稱, 其豁免資格亦將予取消。
    • 當局建議的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將不適用於嬰兒/較大嬰兒的配方奶粉、嬰兒及幼兒食物,以及為有特別膳食需要人士而配製的其他食物。這類食物受到食品法典委員會的不同準則所規管。
    • 資料來源: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文件):政府當局就建議就預先包裝食物實施營養資料標籤制度提供的文件[CB(2)516/07-08(03)] (2007年12月11日)

  4. 業界可否自行把預先包裝食物所含其他營養素的分量加入食物標籤內?
    • 可以。業界自行提供的資料只要真確無誤,當局認為可彈性處理, 以鼓勵業界們向消費者提供更多有用的營養資料,並盡量避免要為預先包裝食物重新加上標籤。這表示食物經營商無須把食物標籤內已載列的任何營養素資料加以遮蓋,只要這些資料是真確無誤。
    • 資料來源: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文件):政府當局就建議就預先包裝食物實施營養資料標籤制度提供的文件[CB(2)516/07-08(03)] (2007年12月11日)

  5. 建議實施的制度會否規定營養標籤的格式?
    • 建議容許以千卡路里或千焦耳為單位標示熱量,以及容許按每100克/毫升或按每一食用分量形式標示營養素。另外,營養標籤須置於包裝的當眼處。至於格式要求方面,容器表面總面積少於100平方厘米的產品﹝如有任何營養聲稱而須附上營養標籤﹞,可橫列所有營養素含量,其他產品則須表列。
    • 資料來源:食物環境衞生署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第8次技術會議 (2008年3月20日)

  6. 營養標籤上的資料是否必須來自產品之檢測結果?
    • 目前當局建議的方案並無規定營養素含量資料必須取自檢測結果。雖然業界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最直接的方法為營養資料取自化驗室的檢測結果,但此方法費用高昂,並只針對單一產品。而另一可行做法則為利用食物成分表的資料間接計算產品中營養素含量。此方法不但可隨時更改產品的原料份量,也可讓業界於利用成分表已有的原料作替換原料、改良配方或開發新產品時,省卻分析成本。
    • 業界可利用以上兩種方法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但必須確保這些資料的準確性。
    • 據食環署代表於食品成分資料庫研討會上所述,當局於執法時,將會考慮業界製作營養標籤的方法。
    • 參考資料:食物及衞生局: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常見問題

  7. 政府為標示營養素含量訂定的規管容忍限(Tolerance limit)為多少?
    • 熱量、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膽固醇、鈉及糖的容忍限擬為細於或相等於聲稱含量的 120%。
    • 蛋白質、碳水化合物、澱粉質、膳食纖維、維他命及礦物質﹝維他命A、D、添加的維他命及礦物質除外﹞的容忍限擬為大於或相等於聲稱含量的 80%。
    • 維他命A及D為聲稱含量的 80-180%。添加的維他命及礦物質﹝維他命A及D除外﹞的容忍限擬為大於或相等於聲稱含量。
    • 參考資料:食物環境衞生署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第7次技術會議 (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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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有關資料庫的運作問題:

  1. 食品成分資料庫將向會員提供什麼資料?
    • 本資料庫將以網站形式向會員提供千多種具代表性的常用食品原料之營養參考數據,以及發佈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最新資訊。會員只要上網使用本資料庫,便可尋找及獲取目標的食品原料之營養參考數據,從而為自己的產品製作合適的營養標籤。資料庫的樣本主要是由會員遞交,經資料庫分析後,所有營養數據將上載至資料庫,作為會員製作營養標籤的參考資料。此外,資料庫亦會向會員提供一些本地常用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作參考,從而讓會員製作出更準確的營養標籤。

  2. 使用食品成分資料庫 (即使用食物成分表的方法) 計算產品中的營養素含量較直接分析產品的營養素含量有什麼好處?
    • 使用食品成分資料庫 (即使用食物成分表的方法) 計算產品中的營養素含量,不但可隨時更改產品的原料份量,也可讓業界於利用成分表已有的原料作替換原料、改良配方或開發新產品時,省卻分析成本。但若產品的營養素含量直接取自分析結果,在以上情況下均須為產品重新分析,因而大大增加成本。

  3. 資料庫會員可享有什麼權益?
    • 可優先參加資料庫舉辦的研討會和工作坊,獲得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最新資訊。
    • 可得悉資料庫的支持機構其有關食品之最新活動。
    • 可上網使用資料庫,尋找及獲取目標食品原料之營養參考數據,從而為自己的產品製作合適的營養標籤。
    • 可遞交樣本予資料庫作食品成分分析,以減低新法例所帶來的生產成本。惟本資料庫擁有選擇樣本的最終決定權。
    • 為了讓食品界的同業及公眾對會員有進一步的認識,會員公司的聯絡資料、商標以及網址(超連結模式)將會展示於資料庫網站的會員名單內。此外,本資料庫亦會向會員提供一個可連結至本資料庫網站的電子標誌,會員只要把標誌貼於公司的網頁,便可簡易地向食品界同業或公眾展示其會員身份。

  4. 食品成分資料庫的會員種類及費用為何?
    • 資料庫目前只接受業內人士以公司名義申請成為會員。然而,網站的部分資料仍會向公眾公開,希望藉此加強公眾對營養標籤的認識以及提供其最新資訊。現時的會員費用為港幣1,800元,會籍由 1/11/2007至31/10/2010。

  5. 怎樣成為資料庫會員?
    • 目前本資料庫只接受於香港註冊的食品公司申請成為會員,每份申請可填報5名職員作使用者。有興趣的同業只須填妥申請表格,並把公司的商業登記證副本,以及一張抬頭為「香港中文大學」的港幣1,800元劃線支票一併郵寄到本食品研究中心(地址:香港中文大學 科學館東座 EG06 室 食品研究中心)。手續完成後,本資料庫職員將會盡快為會員啟動登入名稱,並以電郵及郵寄方式通知其登入密碼。如會員同意資料庫於會員名單內顯示 貴公司之商標,煩請把商標的檔案名稱設定為 貴公司名字 (必須為 jpg或gif檔案格式),並電郵至 foodcompdb@cuhk.edu.hk

  6. 會員遞交其食品原料予本資料庫作食品成分分析有什麼好處?
    • 會員的申請如獲接納,與產品有關的全部食品原料將獲得整套的食品成分分析,得出之分析數據將上載至本資料庫供所有會員參考。由於資料庫已包含產品的全套原料之營養參考數據,遞交樣本的會員便可得到足夠的資料,為產品製作合適的營養標籤。

  7. 會員如欲申請食品成分分析,須遞交甚麼樣本及提供甚麼資料?
    • 為使會員能獲得足夠的營養參考數據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資料庫收集樣本的模式將以產品為本。換句話說,會員必須遞交產品及其有關的整套原料(包括調味料及添加劑)予資料庫作食品成分分析,而每個樣本所需之重量約為 1 公斤。
    • 視乎個別產品,會員遞交的原料樣本,不必為最原始的原料。例如豉油,它本身是一些產品的原料,在這個情況下,資料庫便會為該種豉油進行成分分析,而非豉油的原材料黃豆。
    • 由於資料庫的參考數據將為會員共同使用,為確保數據的真確性,會員在遞交樣本時,必須提供其詳細資料如名稱、品牌、來源地、等級、批號、購買單據及產品的製作過程等。

  8. 成為會員後如欲從資料庫獲取營養參考資料或遞交樣本作食品成分分析,是否需要另外收取費用?
    • 否。由 1/11/2007至31/10/2010會籍期內,除了繳交會員費外,從資料庫獲取營養參考資料或遞交樣本予資料庫作食品成分分析均不需要另外收取費用。

  9. 如何申請食品成分分析?
    • 申請者必須為本資料庫會員,並填寫遞交樣本申請表予資料庫選取樣本。
    • 會員於申請被接納後,才需要遞交樣本予資料庫分析。

  10. 資料庫將如何選擇會員的樣本?
    • 由於資源所限,資料庫將根據以下的收集樣本準則來選擇會員同業的樣本:
      1. 為了能服務更多食品界同業,資料庫將優先向牽涉公司數目最多的大行業收集樣本作分析,而行業大小的排序是根據本資料庫已建立的本地食品業工商名錄之資料來決定。現時獲得優先收集樣本之4個行業為 (i) 線麵、粉麵及同類穀粉製造業 (ii) 點心製造業 (iii) 麵包、餅乾及其他烤烘食品製造業 及 (iv) 醬料製造業。資料庫亦藉此呼籲食品界同業提供資料,以更新及建立一個更具代表性的本地食品業工商名錄。
      2. 於每個行業中,資料庫將優先向本地中小企業收集樣本作分析。
      3. 為使資料庫的數據更富香港特色,資料庫將會分析一些本地時令及季節性食品。
    • 為免對業界造成混亂,資料庫收集樣本的工作將會有系統地分階段進行。我們初步制訂了以下時間表以供食品界同業參考,敬請相關會員留意:
    • 收集樣本時間樣本將獲優先處理的行業 *
      1 /  4  / 2008  –  31 /  8   / 2008       線麵、粉麵及同類穀粉製造業
      1 /  9  / 2008  –  31 /  1   / 2009       點心製造業
      1 /  2  / 2009  –  30 /  6   / 2009        富香港特色的包裝小食、時令及季節性食品
      1 /  7  / 2009  –  30 / 11 / 2009       麵包、餅乾及其他烤烘食品製造業
      1 / 12 / 2009  –  30 /  4  / 2010       醬料製造業
         *資料庫於以上期間仍會使用剩餘之分析限額為其他行業作分析
    • 於每一收集樣本階段,我們將優先處理有關行業之會員申請:
      • 首 8名會員遞交之所有相關產品及製作此等產品之整套原材料(營養參考數據已上載於資料庫的除外),將悉數獲得整套的食品成分分析,費用全免。
      • 其他有關行業之會員申請,如遞交之樣本跟首8名會員有所不同,而資料庫亦未曾上載其相關營養參考數據,資料庫亦會考慮免費提供整套食品成分分析。

  11. 資料庫收集樣本的安排是怎樣的?
    • 由於部分原材料的保質期有限,資料庫將未能同時收集太多種類的原材料作食品成分分析,祈為見諒。為使分析工作能更有效率地進行,資料庫將於同一期間向不同的相關會員索取相同類別的食品原料作成分分析。如我們的目標產品為麵條,資料庫便會在同一期間向多位相關會員索取麵條的某些相同原料作分析(如不同品牌的麵粉)。資料庫職員將個別聯絡會員以安排收集樣本的日期、時間及方式等事宜。

  12. 為什麼資料庫要求部分會員遞交產品及其半製成品?
    • 由於食物生產過程或會導致原料的部分營養素流失,故此並非每種產品的營養資料都可從其原料的營養數據中間接計算出來。透過分析及比較原料、半成品及產品的營養素含量,資料庫便能初步了解哪些種類的產品需要進一步分析及提供其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務求讓資料庫的會員能製作出更合適的營養標籤。

  13. 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是什麼?
    • 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是指原料在經過某種食品製作過程後,其營養素之保留百分率。由於食品製作過程或會導致部分營養素流失,故此並非每種產品的營養素含量都可直接從其原料的營養數據中計算出來。因此,當利用食物成分表計算產品的營養資料時,必須同時考慮其相關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從而為產品製作出更合適的營養標籤。

  14. 會員需另行尋找各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嗎?
    • 資料庫將為業界提供一些常用食品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作參考。按個別產品需要,會員亦可於其他食物成分表尋找其原料所需之營養素保留系數。

  15. 會員於遞交樣本後要隔多久才可在網上搜尋及獲取相關的營養參考資料?
    • 資料庫現階段正積極鼓勵同業登記成為會員並遞交食品原料予本資料庫作食品成分分析,故此資料庫尚未為這過程設定時限。然而我們將於收集樣本後盡快進行分析。

  16. 資料庫會向遞交樣本的會員提供分析報告嗎?
    • 如會員願意向資料庫額外提供產品中各原料之份量,我們將利用資料庫內上述原料的營養參考數據,為會員計算出該產品之各種營養素含量,並提供相關的分析報告。倘若會員未能向資料庫提供各原料的份量,資料庫仍樂意為會員提供各原料(以100克為單位)之營養成分分析報告,以供會員參考。
    • 不論會員需要分析報告與否,當樣本分析完成後,資料庫職員將個別通知有關會員到資料庫上搜尋及獲取其樣本的營養參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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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有關資料庫處理會員資料的問題:

  1. 資料庫會洩露會員產品的配方及製作方法嗎?
    • 不會。會員提供的所有資料只會作分析用途並嚴格保密。資料庫只會上載及展示原料的名稱、品牌、來源地、等級及其營養參考數據,絶不會展示相關的會員及產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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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有關資料庫的使用問題:

  1. 會員如何根據資料庫的營養參考數據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
    • 資料庫在收集樣本後便會進行營養成分分析,而所有營養數據將會上載至資料庫的網頁供會員參考。會員只需上網使用資料庫,便可搜尋及獲取目標原料的營養參考資料及其相關的營養素保留系數。透過輸入各原料於產品中的份量,會員便可計算出產品的營養資料,從而為產品製作合適的營養標籤。如會員在製作營養標籤時遇到任何困難或疑問,除可向各大食品學會及協會求助外,亦歡迎向本資料庫職員查詢。

  2. 本資料庫的營養參考數據可否與其他國家的食物成分表結合使用?
    • 可以。據我們估計,除了內地出產的食品原料,本港食品界同業也會使用少量外國進口的食品原料。由於其營養參考數據或未載列於本資料庫內,因此於我們首次舉辦的研討會上,食環署代表建議業界在有需要時,本資料庫的營養參考數據可與其他國家的食物成分表結合使用。

  3. 會員在使用資料庫的參考數據時,需要注意甚麼地方?
    • 當使用資料庫的參考數據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時,會員必須清楚了解產品的配方(各原料的種類及份量)及製作方法(各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如部分營養參考數據是來自其他國家的食物成分表,會員必須確保其營養參考數據是取自國際認可的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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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業界向食品成分資料庫提出的建議及回應:

  1. 資料庫會否向供應商及總代理直接索取或購買原料?
    • 從供應商及總代理直接索取或購買的原料,不但有機會並非業界常用的種類或等級,而且資料庫也不能得知食品界同業會以甚麼方法處理這些原料,因而未能進一步分析其營養素保留系數。故此,為確保會員能獲得足夠的營養參考數據為其產品製作營養標籤,資料庫的食品原料樣本仍主要由會員遞交。然而資料庫也會積極從不同途徑獲取更多具代表性的食品原料。

  2. 本港食品中小企業的產品主要為入口食品,又或把入口食品加工或再包裝後出售,食品成分資料庫會否分析這些產品?
    • 由於資源有限,本資料庫目前只能協助本地的食品製造商,望同業察諒。有意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的本地食品入口商,可向各大私營化驗所查詢。
    • 資料庫也注意到食品入口商不但難以遞交產品的原料,也無法得悉產品的配方(各原料的種類和含量)及其製作方法(各原料的營養素保留系數)。由於無法使用資料庫的營養參考數據,食品入口商因此而需要為製作營養標籤付出高昂的分析費用。我們現正探索可協助本地食品入口商之方法,請密切留意資料庫的最新消息。

  3. 食品成分資料庫可否與海關合作,向海關索取其抽取入口原料的樣本作成分分析?
    • 此情況跟V (1) 一樣,循這途徑索取的原料,不但有機會並非業界常用的種類或等級,資料庫也不能得知食品界同業會以甚麼方法處理這些原料,因而未能進一步分析其營養素保留系數。故此,為確保會員能獲得足夠的營養參考數據為其產品製作營養標籤,資料庫的食品原料樣本仍主要由會員遞交。資料庫提供大量本地常用食品原料之營養參考數據,期望可長遠協助本地食品界同業,以減低其為產品製作營養標籤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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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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